中共辛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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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辛集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5月1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辛集进行了常规巡视。7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辛集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辛集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条拉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全部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时限,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坚定不移地担当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完全同意省委巡视组对辛集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工作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市委切实把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坚定自觉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地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周密细致地部署巡视整改具体举措。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由市委负总责。7月9日,审议通过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邸义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王现坤,市委副书记姜保康任副组长,有关市级领导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7月1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5个专项整改方案,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7月30日,市委常委会对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提出了更高标准。7月31日,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召开了市委常委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邸义带头进行了对照检查,各位常委都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6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各专项领导小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进行了再调度、再强化。同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至改彻底、改到位。9月3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中共辛集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三是有的放矢地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市委坚持以制度建设巩固边巡视、边整改成果,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全过程,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村“两委”换届相结合,与保障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省委巡视整改相关制度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了需要健全完善的29项制度机制,努力抓深化、抓拓展、抓延伸、抓长效,推动党的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干部作风有新转变,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开创新时代加快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新局面。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9月3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3个、基本完成14个、未完成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不平衡,发挥政治建设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研究经济工作多,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偏少,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树得不牢,措施不硬”问题。市委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巡视以来,先后召开29次市委常委会,其中涉及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23次、议题60个,先后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听取“两个责任”、巡视整改落实、村“两委”换届等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组织召开了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市组织工作会、村“两委”换届会等一系列会议,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8月13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同时,结合督导各级主体责任落实,将党建工作纳入政治巡察和重点工作大督察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需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政治自觉、使命担当和创新精神不足”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充分释放省直管政策红利,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5、7、8、8、12”发展思路,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二是充分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四大班子拧成一股绳,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奋斗目标,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争先进位。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在全省“11+2”中位居第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位居第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居第1。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结合辛集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七项具体措施》,营造培育鼓励担当、宽容失误、严惩不作为的政治生态。同时,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收到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做到专题专班”问题。制定出台《关于2018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10个重点学习专题及内容;制定出台《辛集市乡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乡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巡视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11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农业农村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做得不够,城市与农村发展反差较大”问题。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农力度,2018年安排农业农村财政预算资金5.82亿元,同比增长38.2 %。二是加紧编制《辛集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农村产业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待河北省相关规划正式下发后,对我市《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其成为指导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家庭承包合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共流转土地21.63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5.89%;实现规模经营5.1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23.72%。四是筹措农村垃圾清理补助专项资金967.5万元,用于改善村容村貌。共出动铲车、清运车3万余车次,人员8万余人次,清运垃圾38.4万余方;344个村都建立了卫生长效保洁机制,配备保洁员1534名。下一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做好全市农村垃圾清运,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治理。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不够高,推进部分重点难点工作用力用劲不均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环境污染治理上,措施不够硬”问题。一是投资1.749亿元实施辛集市水处理中心城市污水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工程,提高COD、氨氮处理能力,增加总磷、总氮的处理项目,投用以来运行正常。二是加快建设投资8150万元的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建成投用后,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2万吨,出水标准由一级A提高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三是建设了总投资9800万元、占地795.15亩的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游东部湿地项目,2018年6月份完工,有效降解了污染物,提升了水质。四是建设了国考断面南张村水站,2018年6月25日完成站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并与监测总站监控平台联网试运行,目前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调试。五是在辛深排渠新城段建设明渠污水倒排光纤报警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全长1.5千米,在线监测系统长达1.1千米,有效防止了偷排倒排污水的行为。根据省监测数据,2018年3月以来,我市出境断面水质连续稳定达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黑臭水体治理上,2017年没有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整治任务”问题。我市建成区涉及黑臭水体三段共计17.8公里,截至2018年6月底,已全部整治完成,实现了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提前完成2020年黑臭水体整治目标。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上,缺乏具体有效的举措”问题。持续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对接交流活动,高标准筹备组织了“5.18”廊坊经洽会辛集市投资环境推介会,参加了“协同创新聚势起航”2018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高峰论坛,组团赴雄安新区开展了京津冀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并邀请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企业家考察团来我市调研交流。截至目前,我市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50万吨/年特种油、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热泵热风机、远森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与北京安邦福达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汽车内饰零部件等项目已正式落地;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王玉军建设纳米硫酸钡研发及产业、石家庄华莱鼎盛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程院杨志峰院士建设院士工作站等2个项目已签约;此外,还有北京华纳高科科技有限公司纳米银线、天津双鸿公司数控机床加工滑块、天津广泽特种光源有限公司企业外迁等14个项目正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高科技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强”问题。一是更加注重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高标准设立了总面积3万平方米的辛集市科技孵化中心,并积极为入孵企业提供免租场地、创业辅导等服务。巡视以来,新引进入孵企业8家,总数达到31家,全部为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企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增8家,总数达到3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81家,总数达到473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11家,总数达到3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2家。二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大力实施“两院院士”辛集行、“千人计划”辛集行、“百名海外博士”辛集行等活动,积极帮助高科技企业引进高端人才、领军人物、精英团队。巡视以来,我市新增4家院士工作站、总数达到7家,今年确保达到10家;政府出资设立50套“博士楼”,吸引了供职于燕园众欣石墨烯、金士顿轴承等高科技企业的19名高端人才入住。三是全力打造全国性产业研发生产示范基地。围绕做大做强现有骨干企业,我市以金士顿轴承、申科电子、腾跃公司等企业为依托,以中科院、清华、中铁院等顶级科研院所为支撑,积极开展政产学研用战略合作,着力打造空气悬浮轴承、精密互感器、聚氨酯高铁材料等20个全国性产业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以此提升我市高科技企业在业内的话语权、定标权、定价权。其中,金士顿公司“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和“高速永磁电机”两项科技成果被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认定为国内首创、国际先进水平。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省委副书记赵一德等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全省高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样板。四是扎实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及时研究制定“双创双服”实施意见和30个专项方案,出台《辛集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设立了1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担保贷款基金,全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上下功夫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联系实际少,缺乏针对性、连续性”问题。一是组织“纪念建党97周年文艺晚会”和下乡文艺演出活动560场(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区主要街道、高速路口、公园、广场等地设置426平方米的景观式公益广告和11处景观小品,在文昌路、宴西路等路段绘制农民画400余幅。二是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市党员干部理论考试,对全市各乡(镇、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至2018年学习档案材料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三是会同河北日报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网络答题竞赛活动,全市20965名党员干部参加答题,其中有9662名获得满分的成绩。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高”问题。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信访维稳方面,把“市委书记群众直通车”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密切关注群众期盼,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巡视以来,累计收到群众意见建议7800余条,事情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9%,涉及民生问题的上访量同比下降83%以上。在污染防治方面,坚持实施铁腕治理,彻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21家;坚持实施科学治理,邀请段宁、石碧、杨志峰、任南琪等院士专家为我市生态治理和产业转型把脉问诊,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治理的重点和路径;坚持实施精准治理,依托河北思蓝泛测科技环保公司,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治理大气污染,推动了空气质量决定性、根本性改善。在整治“双违”方面,围绕破解制约城市建设和项目建设的土地瓶颈,按照“全面实施、分期推进,攥成拳头、合力攻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思路,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全域大拆违。同时,着眼于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两违”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无违法占地、无违法建筑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无两违”村,到创建“无两违”乡镇,最终建成“无两违”市,实现国土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皮革业,以被列入京津冀环保治理重大科技专项为契机,引领推动制革企业整合重组,实现投入上规模、工艺上水平、环保上档次。钢铁业,支持澳森钢铁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瞄准产业高端,研发生产82B、焊丝钢、号钢等特种钢材,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化工业,实行总量控制,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液压支架油、皮革助剂等高端化工企业分类实施兼并重组,向开发区整体搬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严实深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程度不高”问题。一是制定出台《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办法》,为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二是对全市各乡镇、市直重点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半年考核督查,结果向全市进行通报。三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三清单四办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作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将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亟待完善提升”问题。一是加快建设赵望云艺术馆。总投资4996万元、占地16.23亩,现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9年底前全部建成,将彻底结束我市没有博物馆的历史。二是积极推动体育运动场所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总投资1.8亿元、占地138亩的辛集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抓紧跑办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三是加快市图书馆提档升级。从2018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拨付15万元用于图书馆提档升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一是由市委组织部逐一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并通过这些部门与上级对口主管部门沟通,形成了上下一致认可的沟通程序和办法。通过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市委组织部制定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调任工作程序,今后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双管部门干部的任免和干部调任事项。市委酝酿提出拟任职初步人选或调任初步人选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及时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实现干部任免酝酿沟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根据相关单位不同实际情况,采取转任行政副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进行了整改。三是针对党组成员配备过多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和规定限额,对涉及单位部分党组成员职务进行了调整,现已全部调整到规定限额内。四是对涉及改革未到位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予以归并和整合。五是采取职务调整或按机构规格规范职级待遇方式进行了整改。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实”问题。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对基层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市委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常委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乡(镇、区)党(工)委对基层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直接抓到支部;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直接抓研究谋划、抓安排部署、抓组织推动、抓督导落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政治巡察和重点工作大督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7月初,组织4个督导组对16个乡(镇、区)、120个村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未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完善”问题。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意见》,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结合基层党建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从主体责任、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投入保障等方面,按百分制对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党组织提出专项考核评价意见。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与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统一安排、单独组织,考核结果折算权重,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待省委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我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印发执行。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市直单位对党建工作没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把手’未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流于程式,缺乏针对性”问题。一是对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相关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严肃批评,责成主要负责人向市直工委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立即召开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5月份,市直工委对全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现场查看党建工作台账、相关落实工作材料、党建会议记录,逐一进行指导完善。二是要求各单位重新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由“一把手”主持召开班子全体会对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安排部署,做好谈话前准备工作。谈话时,“一把手”率先垂范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实行职务变动时、年终总结时、节假日活动时等“九必谈”,杜绝回避问题,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同时,谈话实行专人实时记录,并及时报市直工委备案。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乡镇仍然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乡科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各自议事决策范围、程序,严肃议事决策纪律,从制度上明确党委会的地位和作用,防止乡镇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切实保障乡镇党委会议事决策职能发挥。2018年7月初,结合基层党建半年集中督查工作,抽调专人组成4个督导组,深入16个乡(镇、区)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切实解决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和政治功能弱化”问题。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指导村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肃村级党组织政治生活;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在全市344个村全面推行村党组织核心领导、村委会具体执行、村代会民主决策、村监会全程监督、乡贤理事会引领文明的“五位一体”村级治理架构,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结合村“两委”换届,严防地下宗教渗透基层政权。同时,充分发挥扶贫帮扶责任人和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动村级党组织成为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农村党员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先锋模范。二是将37个倒排后进村纳入“百日攻坚”范畴,每个后进村明确1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1个市直部门、1个整顿工作组分包联系,派驻1名第一书记驻村指导,一村一策,开展治理整顿。到2018年7月底,37个村全部完成整顿任务,共调整村党组织书记16人,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6起,解决遗留问题、信访矛盾41件。三是严格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考核发放工作,考核结果与农村干部补贴待遇、奖励式养老保险、评先评优相结合,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农村干部,扣减当年绩效补贴、奖励式养老保险,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管理。计划村“两委”换届完成后,围绕党的政治理论、村务运行规则、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大规模、全覆盖培训,市级负责培训村“两委”正职,乡镇党委培训全体村“两委”成员,全面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引领发展能力、履职尽责本领和服务群众水平。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存在着凭借户大人多优势影响换届选举的现象”问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五选”“十不选”资格条件,对换届前的1872名村“两委”成员逐人进行政审,凡受到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有污点的坚决清除出去。在换届过程中,按照省委组织部“四个区分开来”要求,从严把握资格条件,切实强化市级联审,坚决将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等十类人员挡在选举之外。目前,我市344个村党组织换届已全部完成,村委会换届完成291个。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在深和细上做得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与实际结合得不够紧密,可操作性不强”问题。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通过细化、量化、具体化,形成7个方面、35项条款,使中央八项规定在基层落实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改善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方式等隐性、需要长期抓的问题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2018年6月下旬,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大兴调查研究集中行动,市级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月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0天,并将调研成果落实到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上。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会议多、文件多,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走马观花式调研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问题。一是严格公文审核程序,大力压缩文件简报数量、篇幅。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党委、政府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精文减会、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文件、会议质量。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处‘四风’的力度小效果不明显,存在着碍情怯面、怕得罪人的思想”问题。印发了《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通知》《关于印发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排查和治理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组织市纪委监委、市纠风办、市大督察组、市新闻暗访组,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坚决遏制“四风”隐形异化等问题反弹现象。巡视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谈话2人,全市通报6人;查处“四风”方面典型案例61起,追责问责79人(单位)。

 

2.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着推拖现象”问题。一是围绕解决冬季供暖问题,市委常委会坚持“冬病夏治”,先后5次研究调度冬季供暖工作,加紧推进城区集中冬季供暖综合治理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并综合采取光伏、地热、清洁型煤、石墨烯等多元化取暖方式,保证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二是扎实开展“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查处问题16件,追责问责15人,对9个党组进行了通报批评。

 

3.关于“部分基层干部慵懒散、还有吃拿卡要现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对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抓得不紧,先后有多名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省委督查组和省级媒体通报、曝光”问题。市纪委监委给予被上级通报、曝光的相关单位主管副职警告处分,并责令该单位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纠“四风”转作风,严守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有弄个卡、吃顿饭、拿点小钱才给办事的习惯”问题。结合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着力解决问题处置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构建长效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巡视以来,共查处“微腐败”问题31件,涉及39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政务(行政)处分9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12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存在不作为现象”问题。市纪委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该单位组织计生办人员从工作程序、服务群众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工作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有关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数班子成员没能做到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的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一年不到一次”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严格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主题党课、书记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收看党建专题片等“七个一”活动。抽调骨干力量分4组到基层党组织实地督导检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基层党组织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政府工作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再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巡视以来,先后两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八届市委第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常委(扩大)会议,分别就“双创双服”、脱贫攻坚、生态治理、城区排水等重大民生问题多方征求意见,不断提升市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得不经常”问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市级领导带头,在抓好民主生活会期间谈心谈话基础上,开展好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确保各班子成员、党员始终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4)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问题依然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形式、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为开好有辣味的民主生活会确定了规范。7月31日,召开了市委常委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5日,召开了市委常委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两次民主生活会上,市委书记邸义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并诚恳接受其他常委的批评意见;每名常委进行自我剖析后,其他常委都结合实际,从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单刀直入地对该常委开展辣味十足的批评,达到了找病根、用苦药、真治病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市乡科级班子召开了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成立4个小组列席指导,确保乡科级班子每名同志都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锻炼和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

 

2.关于“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有短板和盲点”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纪委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党员干部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占绝大多数,违反政治纪律、生活纪律的为空白”问题。市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探头聚焦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生活纪律的监督,对相关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全力补足监督执纪短板。巡视以来,已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1件,查处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案件2件,填补了我市违反政治纪律、生活纪律案件查处空白。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典型案例通报只下发到问责或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单位,各单位普遍没有对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没有起到利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的效果”问题。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巡视以来,组织召开全市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1次,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公开曝光违纪党员干部17人次。同时,制定出台《建立“以案治本”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典型案例通报后,案发单位党组织如何传达贯彻、深入剖析、建章立制、警示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书面检讨简单不深刻”问题。2018年8月开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抽调专门力量,分四组全程列席16个乡(镇、区)、67个市直部门的民主生活会,重点关注上半年被诫勉的23个单位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11个单位13人的班子成员是否在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加强对被问责追责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帮助,使其进一步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为其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党的会议上做出详细说明或深刻检讨奠定了思想基础。

 

3.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得不够精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没有按要求进行清单式明确、流程化规制,对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痕迹管理、流程管控不细化不明确,存在‘一谈了之’现象”问题。围绕健全完善和规范“第一种形态”运用流程,研究出台了《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同时,对“第一种形态”运用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第一种形态”运用台账,要求承办部门对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全部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进行备案并录入系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第二、第三种形态的处置上,存在着定性量纪把握不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相脱节的现象”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召开协调会议,交流意见、移送线索,确保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步调协调,避免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脱节现象的出现;组织开展“四项工程”建设和“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配置专业书籍20余套、1000余本,开展专题培训3次、集中学习教育2次,组织乡镇纪委书记跟班培训2期10人,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同时,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及文书格式,切实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定性量纪把握不准等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运用第四种形态偏少”问题。健全完善问题线索排查和评估机制,出台了《中共辛集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加大市纪委常委会对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到案件审理研究过程的把关力度,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中注意挖深挖细,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分析排查,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线索,确保案件审查调查到位;对查结交审的案件,不枉不纵,保证对案件当事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量纪定责,确保“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到位。巡视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计2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8人,第二种形态81人,第三种形态5人,第四种形态4人,分别占68.8%、28%、2%、1.2%。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关键少数’监督执纪聚焦不够”问题。一是加大对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线索的管理处置,巡视以来,对26件(含重复件)涉及乡科级党政正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举报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共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开展日常监督,把风险防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台账。三是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安排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办理。同时,切实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坚决杜绝查办“人情案”和量纪“畸轻畸重”等问题发生。四是对查处的典型性、代表性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及时向全市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巡视以来,通报的16起案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6人,占通报比例的35.3%。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监督不严,有的干部参与涉黑团伙”问题。进一步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加强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协作,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关系网”“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步进行。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真抓真处见实效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巡视以来,市委常委会研究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其中,专题研究听取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5次。市委书记邸义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了经常调度、逢会必谈,巡视以来,共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35次。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重新撰写了“一岗双责”述职报告,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把关签字,于4月18日报至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下级落实‘两个责任’跟踪问效不够”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主体责任报告必须经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报主管市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市纪委监委要求监督责任报告必须由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是对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市直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经过复审,八届市委第三十六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4起司法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原处理决定予以撤销,根据违纪事实,严格按照规定重新给予相应处分。围绕解决判刑后处理不及时问题,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加强协调联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对互通信息、移交问题线索超过规定时限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4)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中共辛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进一步明确政治巡察定位,原则上每年开展3轮常规巡察,每轮时间不少于2个月。二是制定出台《中共辛集市委巡察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中共辛集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将巡察工作细化为36个具体步骤,梯次推进、精准实施。三是准确把握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内涵,确保整个巡察工作思路清、方向明。目前,正在开展第五轮常规巡察,对教育、住建、交通、卫计、工商联、残联、妇联和团委进行巡察。

 

(七)巡视整改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时指出‘城市违规违法建设多’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密度,结合数字化指挥中心信息采集,重点强化对城市主干道、重点项目等关键区域的日常巡查,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做到惩前毖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处理。专项整治以来,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款总金额246.2677万元,有效遏制了违规违法建设滋生。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市纪检监察机关46件问题线索,涉及63人。目前,共初核11件、立案4件、谈话函询3件、了结1件、其他处理方式5件、正在办理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中科级1人、科级以下3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4人、第二种形态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坚决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真正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与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要求,在管党治党上严起来、硬起来,进一步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教育到位、监督到位、执纪到位、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进一步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强化担当意识,以更实、更细、更严、更有力的举措,深入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影响发展环境、破坏政治生态、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抓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力度抓好其它各类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真正做到管长远、管长效。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追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追责上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法依纪惩治腐败行为,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对履职不到位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坚决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330899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辛集市市府街1号辛集市委巡察办;邮政编码:052360;电子邮箱:xjsxsb@163.com。

 

中共辛集市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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